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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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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告家长书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作者:民办教育服务中心     来源:罗田县教育局      点击数: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切实为孩子减负,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教育生态,在此对参加校外培训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树立正确育人观念

各位家长应注重孩子综合素养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正确看待校外培训对孩子成长的作用,以尊重孩子个性、遵循教育规律为出发点,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内容与课程。同时根据国家“双减”工作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二.选择证照齐全的机构

证照齐全的机构在安全、师资、设施等方面具有较好的保障条件。“证”是指“办学许可证”,“照”是指“工商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培训地址均应与证照登记地址相符。“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网上平台客户端”(安卓、苹果系统均可在手机的“应用商店”程序内搜索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下称全国平台)内的培训机构均证照齐全。

三.规避违规收费的陷阱

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课、购课及缴费是正确的缴费方式。通过该渠道缴纳的培训费均自动缴入校外培训资金监管账户,并自动生成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为您的预缴资金提供安全保障。请您务必抵制“折扣”、“赠课”等诱惑,不要一次性缴纳(或拆分合同缴纳)超过3个月、超60课时、超5000元总额的培训费。

四.拒绝非法违规的行为

引导校外培训进一步规范健康发展不可一蹴而就,更需要您身体力行的参与和配合。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期间,机构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义务教育段(含幼儿园)学科类培训。请您主动拒绝学生攀比培训,主动拒绝参加隐形变异的学科培训,主动拒绝无证的非法培训。欢迎您成为一名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社会监督员如您遇到有关违规培训行为,建议您及时向我们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

罗田县教育局13593691987(学科类培训)

罗田县文旅局13707252017(体育艺术类培训) 

 

罗田县教育局

2024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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