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凤山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维护正常招生和办学秩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划片招生。根据学校布局、招生容量、生源分布、路网布局等情况,科学划定各学校招生范围,不准跨区域招生。招生片区划定后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传统招生片区的,应通过调研、论证、申报审批和公示等程序。
2. 坚持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各学校在安排片区内户籍生源入学后如有空余学位,优先接收片区内有合法房产且实际入住者子女就读。对因学位不足难以安置的其他各类非户籍生源,由教育部门协调安置到其他临近的义务教育学校相对就近入学。
3. 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禁止以考试、摸底测试等方式择优选拔生源,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招收特长生。
4. 坚持城乡统筹。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解决“城区挤乡村弱”问题,将临近城区的凤山镇相关中小学纳入城区义务教育统筹招生范围。2021年秋季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不得出现55人以上的大班额,非起始年级也要逐步化解大班额问题。
5. 实行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办法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厉查处各类弄虚作假和违规招生行为。
三、学位申请条件
1.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应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具有相关学校招生片区户籍,或父母一方在该片区拥有合法房产并实际长期入住。
2. 初中新生按“对口升学”办法录取入学。
3. 申请转学插班者除须符合前述第1款“户籍或房产”条件外,还需视被申请学校是否有空余学位。因学位不足无法安置的,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置入学。
4. 特殊群体入学:
(1)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或通过特校就读、送教上门方式予以教育安置。
(2)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按相关规定优先安排入学。
(3)高层次引进人才、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企业主办者以及副总)子女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4)在凤山城区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的外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符合上述条件的在申请学位时应向学校提供相关原始证件和资料。
四、招生片区划分
鉴于凤山城区及周边义教学校数量和布局没有新的变化,2021年各学校招生范围总体上继续沿用传统片区界限。
1. 实验小学本部:
义水河西北部原制泵厂以北、江厦大桥以南、万密斋大道及以东区间。
2. 实验小学河东街校区:
一年级招收义水河以东、夜宵广场小河以北、河东街村、登场坳村、黄道山村等传统片区内生源。
为分流实验小学本部生源,2021年秋季实验小学六年级按上年度方式整体搬至河东街校区。
3. 实验中学:
招收实验小学(含河东街校区)毕业生。
4. 义水学校:
义水河南部区域:大别山大道及以北,夜宵广场小河以南、余三胜大道以西、淤马潭以北区间。
义水河北部区域:义水大桥(原城西大桥)以下、凤山大桥(原栗子坳大桥)以上区间。
初中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
5. 思源学校:
小学一年级招收原三里桥小学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具体包括:三里桥村、七里牌村、碾石河村1-5组、六十石村。
初中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
6. 凤山中学:
招收栗子坳、丰衣坳、深水河小学毕业生,同时招收部分凤山城区各类流动人口初中学段随迁子女。
7. 栗子坳小学:
招收栗子坳村、栗林咀村、鸟雀林村、合家畈村、中石源河村、上石源河村、李蟒岩村、工业园区适龄儿童,同时招收部分凤山城区流动人口小学段随迁子女。
8. 丰衣坳小学:
招收丰衣坳村、研石河村6-11组、老塔山村、瓦窑岭村、十里铺村适龄儿童,同时招收部分凤山城区各类流动人口小学段随迁子女。
9. 县特校:面向全县招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五、招生办法
1. 信息登记。8月26—29日,符合凤山城区义教学校学位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持户籍本或房产及相关证件到本片区招生学校填报学位申请信息。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家长也可根据学校招生公告通过手机扫码方式登记填报相关信息。
2. 审核认定。各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学位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招生建议。
3. 招生录取:各招生学校学位申请审核结果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发放《学位证》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9月1日学生凭学位证或通知书到相关学校报到入学。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党组统一组织领导。各单位和学校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招生有关政策,扎实做好适龄儿童招生入学各项工作。各中小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招生程序,严明招生纪律,严禁各类违规招生行为。
2. 加强政策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招生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程序及日程安排等信息,大力宣传就近入学、低龄儿童不宜过早就学、限制非正常择校等相关政策及其重要意义。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家长预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和社会稳定。
3. 严格责任追究。各中小学和招生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规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招生过程中要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咨询接待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对在招生工作中失职渎职、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学校和责任人员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纪责任。
罗田县教育局
202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