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4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罗田县户籍人员;
(二)持有罗田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驻罗田县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四)在罗田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证书。
二、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罗田县教育局只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申请人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
三、认定条件
(一)学历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中专及以上(中专仅限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举办学前教育专业资格的学校);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二)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标准。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湖北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四、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时间安排
春季网上申报时间:4月9日8:00—5月5日17:00。
2.操作方法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报名时遇到问题可通过发网站“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决。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县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1)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港澳台申请人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及相关证件号码等信息。
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
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2)报名
在我县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申请人选择“罗田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安排
春季现场确认时间:5月7日—5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
罗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综合服务区教育窗口。
3.现场确认材料及要求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①照片。提交网上申报时上传的同底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②本县户籍人员的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外地人员的二代身份证和罗田县居住证原件(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③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⑤《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前在“罗田教育信息网”官网下载《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不限本地医院)体检,体检结果一个月之内有效。(注:体检时请按申请种类带相应体检表和身份证。幼儿园教师体检要避开生理期。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体检必须是现场确认之前完成,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退回。)体检表要求用A4纸正反面打印,表内个人基本信息应填写完整,照片粘贴处应粘贴网上申报时上传的同底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体检表中每一项均须完成检查,并有检查结论和医师签名。体检表最后面的“体检结论处”须有负责医师签名,有“体检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等结论,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
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提交,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认定系统核验未通过的,不予受理。
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现场确认时本人将《个人承诺书》位置正确、签名清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一份带至现场审核。
⑧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说明:现场确认只需留下照片、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件以及符合第⑧条的相关资料。
五、资格认定
现场确认后,经核查无犯罪记录,并在申报系统对申请人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准入查询”。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结果将在“罗田教育信息网”(http://www.lte21.cn/)官网上发布公告,请申请人关注。
六、证书发放
申请人通过认定后,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将在“罗田教育信息网”(http://www.lte21.cn/)官网上发布公告。
七、其他事项
(一)内地(大陆)申请人由教育局集中向公安局申请核查无犯罪记录;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教育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及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罗田县教育局。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四)请认真阅读罗田教育信息网《罗田县2024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严格按要求准备材料。
(五)如有疑问,可加入“罗田县2024春教资认定交流群”(QQ:952200700,仅用于认定答疑工作,认定结束即解散),或致电:0713-5063231、0713-5053808。
附件:
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罗田县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主办:湖北省罗田县教育局 承办:罗田县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 设计制作:黄冈鼎之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凤山镇民建街40号 邮政编码:438600 电话;0713-5063831 邮箱:ltinfocenter@163.com 建议使用 IE 7.0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以获得最佳视觉效果 罗田教育信息网,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201459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