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教育系统在县理工中专召开严明财经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专题培训会。各乡镇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分管财务副校长(副园长)、总务主任、办公室主任、主办会计、出纳会计,局机关相关股室财务人员等400余人参加培训。县纪委派驻宣教系统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朝辉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县教育局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帝武作主题报告。局计财股、经费管理中心进行了《顺应改革形势和要求,规范财务管理与监督》的主题培训,解读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开支记账凭证和相关附件模板。
会议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县中小学财务收支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明显下降,但是在作风建设高压态势之下,仍有少数校长和财务人员不敏感、观念上不更新,有的不注重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无知无畏;有的自以为是,搞隐身变异;有的受惯性思维影响,存在侥幸心理和从众心理,导致出现了集体决策机制、事前审批环节不到位等八个方面的问题。
教育系统上下要提高思想站位,深化对严明财经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认识,把加强培训,严明财经纪律作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行动,作为拧紧链条、传导压力的重要抓手;作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的重要举措。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要清醒地认识到规范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认识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形势,要拿出恒心和韧劲,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会议要求,教育系统上下要进一步严明纪律,扎实抓好落实。一是要明确责任,校长、分管校长、经办人、财务人员在财务行为中均承担不同的责任,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规守纪,准确把握政策。二是要落实培训要求,从2018年4月1日以后的财务报销行为,要严格落实公务支出报销模版。三是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真正做到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
会议强调,全系统要加强业务学习,确保各项经济事项、财务行为合法合规。“费用报销19个不准”等一系列管理规定既是财务制度,更是财经纪律,是不能违反的“高压线”和“红线”,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务必严格对照、坚决执行,绝不允许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县教育局将到各学校检查督办,凡发现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该规范的不规范,该整改的不整改,导致作风建设流于形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严肃追责问责。